更新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董事會整體負責確保集團的會計及財務匯報制度健全,並設有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財務匯報

董事會承諾以平衡及清晰可明的方式向股東及其他權益人評估集團的表現、財務狀況及前景。這承諾包括所有發布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報表、按監管要求發出的公告和其他公司通訊。此外,董事會亦有責任監督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使其真實而中肯地反映集團在有關年度的財務狀況、財務表現及現金流動。
管理層定期向董事會就集團財務及營運表現以及主要工作計劃進展提供充分的解釋及資料。此外,管理層按月向董事會提供管理賬目及更新事項,為董事會對集團的業績、財務狀況和前景提供持平和易於理解的評估,令董事會整體及各董事能履行其職責。
董事會認為高質素、具透明度及適時的財務匯報對取得權益人對集團的信任非常重要。有關年度、中期及季度業績,董事會分別在有關期間完結後 3 個月、兩個月和 45 日內完成審閱批准並發表,讓各方權益人可緊貼香港交易所的表現和最新發展。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董事會有整體責任評估及釐定集團為達成戰略目標所願承擔的風險(包括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風險)性質及程度,並維持穩健及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包括適用於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風險)並檢討其充足程度及成效,以保障股東的投資及集團資產。為此,管理層投放資源予按照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的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 (2013)(《內部監控一綜 合框架(2013年)》)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31000風險管理 – 原則及指引制定的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為不會有重大的失實陳述或損失作出合理(而非絕對)的保證,並管理(而非消除)未能達到業務目標的風險。
董事會透過風險委員會及稽核委員會至少每季檢討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充足程度及成效。
集團的風險管治架構建基於「三道防線」模式,由董事會、風險委員會和集團管理層透過執行風險委員會進行監察及制定有關方向。集團風險管治架構的詳情載於風險委員會報告
管理層及個別科部負責營運風險的日常管理並執行減低風險的措施。各科部主管須每年確認集團採納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合適及有效。
 
風險管理委員會 (法定)(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5條成立的法定委員會)負責督導就香港交易所、聯交所及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的營運所涉及的風險管理事項的政策。
集團風險管理負責制定、實施及維持香港交易所集團的風險管理框架、政策及標準,同時確保香港交易所集團公司之間的風險管理系統互相劃一、貫徹一致。
集團風險管理框架授權集團採用貫徹一致及有效的方針,充分地管理與其業務及營運相關的風險。該框架按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31000風險管理-原則及指引所制定。該框架的詳情載於風險委員會報告
內部稽核

集團內部稽核職能積極協助香港交易所集團(集團)達成業務目標、保障集團資產及聲譽,並透過向集團董事會及管理團隊提供客觀、獨立及深入的審核服務,提升集團內的監控文化意識。在符合適用法律及規例的前提下,集團內部稽核可自由存取、使用或動員集團內所有營運、紀錄、系統、財產及人力資源以執行職務。

為保持內部稽核功能的獨立及客觀,集團內部稽核主管在職能上向香港交易所稽核委員會主席匯報,行政上則向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匯報,並可直接及不受限制地接觸高級管理層及董事會。

外部稽核
 
外部稽核的功能是就集團的財務報表能否在各重大方面真實而中肯地反映香港交易所的財務狀況和表現向董事會及股東提供客觀保證。
董事會透過稽核委員會考慮外聘核數師在對香港交易所作年度審計時發現的營運及財務風險所作出的建議。
   
  就香港交易所於財政年度的其他匯報要求,外聘核數師亦為香港交易所提供其他非審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