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提示服務」使用條款及細則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12日
確認條款及細則

閣下查索「電郵提示服務」所提供的資料或登記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經接受下列的使用條款及細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保留絕對權利,可隨時全權酌情修改、修訂或增訂有關條款及細則而毋須事先通知 閣下。閣下若不擬受下列條款及細則約束,切勿使用本服務。

改動權

香港交易所保留權利,可隨時在給予或不給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又或暫時中止或永久終止「電郵提示服務」(或其中任何部分)。

準確性以及內容的及時性

香港交易所竭力確保所提供之資料準確可靠,但不保證該等資料絕對正確可靠;對於任何因資料不確或遺漏而引致之損失或損害,香港交易所概不負責(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香港交易所亦竭力確保及時提供「電郵提示服務」,但對服務的及時程度不作任何保證。閣下應留意,此服務只提供延時的資料。

免責聲明

閣下知悉依賴「電郵提示服務」(不論任何部分)需要風險自負。「電郵提示服務」所提供的資料不應賴以作出投資決定,閣下應找專業人士核對資料並諮詢所需意見。

終止

閣下同意香港交易所可全權酌情以任何理由決定終止或暫停 閣下使用本服務(全部或部分),理由可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了此等條款及細則或此後的任何修訂,又或有關戶口不活躍已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香港交易所概不就 閣下終止使用本服務所涉及任何索償而向 閣下或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