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香港交易所廣汎徵詢不同的市場參與者的意見,包括監管機構、上市公司、潛在發行人、律師事務所、經紀及業界組織等,探討如何可以建立一個有清晰監管框架且富有吸引力的新上市制度,可以吸引更多這類新經濟公司來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新機遇,也幫助香港的相關市場生態圈健康發展。
《上市規則》於2018年4月推出三個新的上市章節:第十八A章(尚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第八A章(不同投票權發行人)及第十九C章(海外發行人第二上市)。自此至今共有86家公司透過這三個章節上市,共集資5,833億港元,佔首次公開招股集資總額的41.2%及總市值的20.2%。
但最重要和最影響深遠的,還是這次上市改革為香港整體市場帶來的影響和作用:我們的市場的構成大爲豐富,許多醫療保健及信息技術行業的公司在《上市規則》改革之後接踵而至。例如,業內公司陸續上市後,這兩個板塊的總市值已經從2018年末的4.3萬億港元上升至2023年3月底的12.2萬億港元。
在香港上市的新經濟公司越來越多,亦令新經濟相關投資產品的數量增加且更加多元化,同時擴大了投資者群體以及賣方分析師的涵蓋範圍,助力香港的「新經濟」生態圈不斷發展。
可以這樣說, 2018年上市改革為市場注入新動力:香港已成為世界領先的新經濟公司融資、增長、培育及發展之地。
市場都很支持繼續致力多元發展,希望在這方面再進一步、更上層樓:我們需要進一步連接資本與機遇,設法提升香港市場的吸引力。因此,我們很高興在今年推出全新的特專科技上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