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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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
電話: |
(852) 2862 8555 |
傳真: |
(852) 2865 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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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透過掃描右方的二維碼遞交網上申請表格向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發送查詢或提交有關香港交易所的公司通訊(詳情見下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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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網上申請表格二維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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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通訊政策
為使股東可在知情的情況下行使權力,及讓他們與香港交易所加強溝通,香港交易所制定股東通訊政策以確保股東可適時取得全面、相同及容易理解的香港交易所資料。
股東指引
香港交易所編製的股東指引列出股東的常問問題及答案,旨在向股東提供有關其於香港交易所股份權益所需資料,使其在知情的情況下行使權利。
發布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指香港交易所已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為推動公司通訊無紙化,香港交易所已根據《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條例》及香港交易所的《組織章程細則》,採納有關透過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布公司通訊的安排。在符合相關法例及規例的前提下,香港交易所僅按股東提出的要求或就發布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言,在登記股東並未有向香港交易所提供有效電郵地址(詳情見下文)的情況下,才會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香港交易所建議股東透過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投資者關係(監管披露)」一欄所載的相關連結閱覽香港交易所公司通訊的英文及/或中文版本,又或於「披露易」網站以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388」或「80388」搜尋相關公司通訊。
刊發公司通訊的通知
香港交易所日後將不再以郵寄方式通知股東有關以電子方式刊發公司通訊。
若股東及投資者擬於香港交易所在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及「披露易」網站刊發公司通訊時收到通知,
- 可於香港交易所市場網站「市場數據」項下登記使用「訊息提示」服務;或
- 可根據以下步驟提交有關收取刊發公司通訊的電郵通知的要求:
- 登記股東可(i) 透過掃描上方二維碼填寫及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ii) 透過填妥遞交申請表格(詳情見下文)向香港交易所提供其電郵地址。
- 非登記股東可聯絡持有其香港交易所股份的相關中介人,例如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向中介人提供其電郵地址。
股東應確保其所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及可正常使用。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香港交易所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為免生疑問,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並不包括股東大會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根據《上市規則》,香港交易所必須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個別發送予其每名證券持有人。
香港交易所建議登記股東(i)透過掃描上方二維碼填寫及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ii)透過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詳情見下文)向香港交易所提供其電郵地址,用作按《上市規則》規定以電子方式收取香港交易所之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若登記股東並未有向香港交易所提供電郵地址,又或其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或不能正常使用,香港交易所將根據於香港交易所股東登記冊上所示股東的地址,向該登記股東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有關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電子版本的要求
若股東希望:
- 提出有關收取香港交易所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又或更改或取消股東之前提出的要求;或
- 收取香港交易所刊發的指定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電子版本,原因是股東在透過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或「披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閱覽相關公司通訊時遇到困難,
股東須透過掃描上方二維碼填寫及提交網上申請表格,又或透過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詳情見下文),提出相關的要求。
股東可在任何時候掃描上方二維碼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或申請表格(詳情見下文),向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不少於七天的書面通知以提出、更改或取消收取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
股東提出有關收取香港交易所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要求(如有),僅從提出要求的日期起直至香港交易所於翌年刊發下一份年報期間有效,除非該股東的指示被提早撤回或取代。
香港交易所將按股東的要求立即免費向其發送相關印刷本或電子版本(按情況而定)。
供登記股東提交電郵地址及供股東提出公司通訊相關要求的申請表格
股東可透過掃描上方二維碼提交網上申請表格,提出有關公司通訊的要求,以及(如為登記股東)向香港交易所提供其電郵地址。
此外,股東亦可填寫及提交申請表格(於下方下載),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發送電郵至hkex.ecom@computershare.com.hk 。
- 供登記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申請表格
- 供非登記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申請表格
有關公司通訊的查詢
如股東對公司通訊有任何疑問,可以透過掃描上方的二維碼提交查詢,又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的查詢熱線 (852) 2862 8688查詢。
私隱聲明
有關香港交易所如何處理及保護其股東就公司通訊要求向香港交易所提交的個人資料以及其享有的相關權利之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的股東周年大會及公司通訊私隱聲明。
補發已遺失的股份證明書
香港交易所發行的股份證明書乃股東對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所有權的證明。 如股東遺失任何股份證明書,應盡快向股份過戶登記處報失及申請補發新的股份證明書。補發股份證明書須符合本公司認為適當的有關憑證及彌償的條件,並須支付股票登記費和相關行政費用。
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交易所於補發已遺失的股份證明書前,須刊發符合指明格式的公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在其網站上刊發擬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及有關取消原有股份證明書及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上述公告載列如下以供股東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