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 : 2024年8月21日

香港交易所既定的企業管治架構(圖示)由下列元素組成,旨在提供一個全面的框架以 (i) 提高對股東及其他權益人的問責, (ii) 確保適時及準確地披露所有重大事項, (iii) 公平地處理股東及其他權益人的利益,以及 (iv) 維持高水平的商業道德及誠信。 管治架構不僅讓香港交易所履行其法定責任以確保旗下市場維持公平有序及資訊流通,以及確保妥善管理風險 ,同時亦可讓香港交易所實踐其業務目標以助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

  • 董事會 ─ 直接負責及間接透過其委員會領導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集團),為股東及其他權益人提供長遠價值。董事會亦領導及監督集團管理層以符合公眾及其股東利益的方式行事(若兩者出現衝突,則概以公眾利益為先)。董事會制定公司政策,訂定戰略方向,確定集團設置有效的內部監控環境,以及監督負責日常營運的管理層。但董事會深知將其職能及權責分配至其轄下委員會及管理層並不能免除其對香港交易所作出良好管治的整體責任。
  • 公司秘書 ─ 負責協助董事會的程序及董事會成員之間以及董事會與股東及管理層之間的溝通,並就所有有關管治的事項向董事會及其轄下委員會提出建議。
  • 國際諮詢委員會 ─ 作為諮詢組織為董事會增添專業的識見及觀點,其成員包括具備國際視野的商界、科技及金融經濟界頂尖專家。
  • 中國業務諮詢委員會 ─ 作為諮詢組織為董事會提供有關中國內地經濟前景的高層次觀點和看法以及對中國內地發展的其他見解,其成員包括具備深厚中國市場知識和經驗的資深業界專家。
  • 管理委員會 ─ 獲董事會授權,處理業務的日常管理功能,以及執行由董事會批准的所有項目及業務計劃。
  • 外聘核數師及內部稽核部 ─ 提供財務匯報及/或內部監控方面的保證,以確保問責及稽核的質素。
  • 股東 ─ 在股東大會上選任代表為香港交易所的董事(董事)以監察集團業務營運。
  • 其他權益人 ─ 日常營運上與集團相互協作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市場監管機構、政府機構、上市╱準發行人及市場中介機構、交易所╱結算參與者╱會員、資訊供應商及市場參與者、內地交易所、海外交易所、投資大眾、傳媒及分析員、非政府組織、業界組織、專業團體、市場使用者、供應商╱業務夥伴及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