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
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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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
電話: |
(852) 2862 8555 |
傳真號碼: |
(852) 2865 0990 / (852) 2529 6087 |
股東通訊政策
為使股東可在知情的情況下行使權力,及讓他們與香港交易所加強溝通,香港交易所制定股東通訊政策以確保股東可適時取得全面、相同及容易理解的香港交易所資料。
股東指引
香港交易所編製的股東指引列出股東的常問問題及答案,旨在向股東提供有關其於香港交易所股份權益所需資料,使其在知情的情況下行使權利。
有關公司通訊的要求
公司通訊指香港交易所已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香港《公司條例》及香港交易所的《組織章程細則》,香港交易所透過
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 及「
披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提供公司通訊
(「電子版本」),前提是相關股東已同意收取電子版本。
香港交易所將會向每名新登記股東尋求其同意獲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若香港交易所在為期28日內尚未收到該登記股東反對透過
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以電子方式閱覽公司通訊的任何回應,該登記股東將被視作選擇電子版本(而非收取印刷本)。而日後有關
公司通訊已載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的通知將會以電郵方式發送至該股東(如沒有提供電郵地址,郵寄至香港交易所股東名冊上
登記股東的地址)。
香港交易所將會根據登記股東的要求及以其所選擇的語言版本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至其地址(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及向如並未尋求同意獲取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之登記股東發送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至其地址。
若登記股東已選擇(或被視作選擇)電子版本,但如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電子方式閱覽相關公司通訊時遇到困難,或欲收取印刷本,香港交易所在收到其要求後將立即向其免費發送印刷本。
有關公司通訊已載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的通知亦會以郵寄方式向存放香港交易所股份(不論是否透過經紀或託管商持有)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非登記股東寄出。非登記股東可以要求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登記股東及非登記股東可於任何時候向香港交易所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書面通知,修改其日後收取公司通訊的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如股東對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問,可以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的查詢熱線 (852) 2862 8688查詢。
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香港交易所於
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刊發公司通訊後,如登記股東或非登記股東擬收取相關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有別於其所選擇的另一個語言版本,可填寫並向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交相關申請表格(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或電郵至
hkex.ecom@computershare.com.hk)。
登記股東/非登記股東可以在任何時候透過填寫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向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不少於七天的書面通知(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 17M樓或電郵至
hkex.ecom@computershare.com.hk),更改選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關更改要求適用於下次及日後刊發的所有公司通訊,直至該股東不再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或其透過填寫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通知香港交易所股份過戶登記處任何更改。
供登記股東和非登記股東用作更改選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及
/或要求印刷本的申請表格可在以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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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登記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的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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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非登記股東使用的公司通訊的申請表格
私隱聲明
有關香港交易所如何處理及保護其股東就公司通訊要求向香港交易所提交的個人資料以及其享有的相關權利之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的股東周年大會及公司通訊私隱聲明。
補發已遺失的股份證明書
香港交易所發行的股份證明書乃股東對香港交易所股份的所有權的證明。 如股東遺失任何股份證明書,應盡快向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報失及申請補發新的股份證明書。補發股份證明書須符合本公司認為適當的有關憑證及彌償的條件,並須支付股票登記費和相關行政費用。
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交易所於補發已遺失的股份證明書前,須刊發符合指明格式的公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在其網站上刊發擬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及有關取消原有股份證明書及發出新股份證明書的公告。上述公告載列如下以供股東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