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
由不少於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主要角色及職能
- 制定提名政策,及負責物色及提名人選由股東選任或填補臨時空缺
- 每年至少檢討一次董事會的組成及成員多元化,並向董事會提出任何改動建議
- 考慮政府委任董事所須的技能組合,並向董事會提交建議
- 檢討董事委員會需具備的技能組合,並向董事會提交建議
- 評估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審查非執行董事就其獨立性而作出的年度確認
- 定期檢討董事為履行職責所需付出的時間
- 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該政策所制定的目標的執行進度
- 聯同董事會檢討有關主席、集團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繼任計劃
- 檢討集團在領導才能方面的需要和培訓,以及董事培訓及發展
- 監督有關企業管治的一切事宜
- 制定評審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表現的程序
運作模式
每年至少3次會議;若有工作需要,委員會可召開額外會議
提名及管治委員會報告
委員會在每個財政年度的工作概況載於年報內的「提名及管治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