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交易所只有一類股份,所有股份均擁有投票權及可獲派已宣派之股息。《組織章程細則》內載有股東的權利。
- 香港交易所透過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布公司通訊,惟股東可以要求收取香港交易所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電子版本(按此查看更多資料)。
- 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持有香港交易所股份的股東如擬收取香港交易所的公司通訊,可不時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通知香港交易所。
股東和其他權益人可透過公司秘書向董事會提出問題及意見(按
此查看聯絡詳情)。有關董事會處理的事宜,公司秘書會轉交獨立董事處理;有關個別董事委員會職權範圍的事宜,會轉交有關委員會的主席;有關營運一般事宜,如建議 、查詢和消費者投訴,則轉交集團適當的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