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及集團行政總裁雖共同負責領導集團及倡導最高水平的誠信及持平,但為確保權力和授權分布均衡及避免權力及控制權集於一身,主席及集團行政總裁兩個職位完全分開,二人各有自己的獨特職能但相輔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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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按《組織章程細則》
規定是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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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行政總裁
(按《組織章程細則》
規定是董事會當然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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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及管治董事會,為整體董事會及個別董事高效運作提供合適條件,及確保董事會適時就所有重要及適當的事項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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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管理層按董事會批准的業務計劃及預算執行日常集團業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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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進非執行董事與管理層之間的有效合作關係及公開討論文化,務使董事會議內外均能包容及接納有建設性的討論及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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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管理層以確保與主席及董事會維持有效率的合作關係,定期與主席會面或溝通以檢討重要發展、事項、機遇及關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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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董事會整體全力及積極地參與建設及議訂集團戰略及政策,以及董事會的決策符合集團最佳利益及公正反映董事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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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集團行政總裁及管理層有效執行董事會同意的戰略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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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管理層協助下落實董事會或其轄下委員會批准的戰略及政策以實踐集團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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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集團行政總裁及公司秘書協助下釐定董事會會議時間表及議程,當中須包括集團面對的重要事項及其他董事關注的事宜,並給予重大及策略性議題充足時間作全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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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主席恆常討論重要及決策性議題,並確保董事會知悉這些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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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董事會適當知悉董事會會議上討論的事項,並適時收到充分的資訊,而這些資訊必須準確清晰及完備可靠以讓董事會履行其責任,例如集團表現報告、集團當前面對的事項、挑戰及機遇,及其他須由董事會決議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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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管理層優先為董事會提供報告,當中包括合適、準確、適時及清晰資料,以協助董事會履行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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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每年舉行一次非正式的董事會議,包括與非執行董事舉行沒有集團行政總裁出席的會議,及確保給予複雜、具爭議性或敏感的議題充足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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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董事會 (尤指主席) 事先知悉集團面臨的複雜、具爭議性或敏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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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與股東保持有效溝通,並確保各董事均清晰瞭解權益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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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良好企業管治常規及程序,提倡集團維持最高的誠信、持平及公司管治水平,尤以董事會層面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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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董事會所採納的常規及程序指揮集團事務,鼓勵集團維持最高的誠信、持平及公司管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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